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訓導組 - 教務處 | 2025-11-26 | 點閱數: 47
一、 依據本府新聞處114年11月25日桃新綜字字第1140005954號函辦理。 二、 為有效宣導交通安全訊息,以降低本市交通事故死傷,請貴校自114年12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於電子看板播放交通安全標語、圖卡及影片(雲端連結:https://reurl.cc/aM1rk3),宣導正確交通安全觀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