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桃園市政府教育局109年1月17日桃教中字第10900040341號函理。
二、本助學金以定期辦理為原則,臨時辦理為例外。
三、旨案助學金每學年度辦理,受理申請時間預訂自每年10月1日起至11月10日止,並自109學年度開始辦理。遇有緊急因素或特殊原因未能於申請期間辦理者,得向桃園國小提出臨時申請。
四、本案如有疑問請洽以下人員:
(一)送件問題,請洽桃園國小學務處,電話:03-3322268分機310。
(二)其他問題請洽本局國中教育科邱小姐,電話:03-3322101分機75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