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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訊息 輔導主任 - 輔導室 | 2020-05-28 | 點閱數: 451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以下簡稱國教署)109年5月20日臺教國署原字第1090058823號函辦理。 二、旨揭遴選相關事項,摘要說明如下: (一)輔導員遴選人數:國教署特殊教育輔導團中央分團置兼任輔導員8至10人,行政資源組兼任輔導員4人、課程教學組兼任輔導員4至6人。 (二)輔導員遴選資格及條件: 1、持有各類合格特殊教育教師證,並具二年(含)以上直轄市、縣(市)輔導團專任或兼任輔導員資歷之現職正式教師,且服務成績優良。 2、持有合格輔導教師證,並具二年(含)以上直轄市、縣(市)輔導團專任或兼任輔導員資歷之現職正式教師,且服務成績優良。 ... 觀看完整文章
獎助金 輔導主任 - 輔導室 | 2020-05-28 | 點閱數: 405
說明: 一、依據桃園市政府教育局109年5月21日桃教中字第1090042482號函辦理。 二、本案如有疑問請逕洽該協進會承辦人:黃思玨;電話:03-5715131分機34208。
獎助金 輔導主任 - 輔導室 | 2020-05-28 | 點閱數: 447
說明: 一、依據桃園市政府教育局109年5月21日桃教中字第1090041784號函辦理。 二、如對旨揭獎學金有任何疑義,請逕洽該協會承辦人:陳美華;聯絡電話:(02)24622192分機6806或(02)24635901。
重要訊息 輔導主任 - 輔導室 | 2020-05-26 | 點閱數: 535
說明: 一、依據桃園市政府警察局109年5月14日桃警鑑字第1090032209號函辦理。 二、旨揭相關資訊摘錄如下(詳見附件): (一)針對易走失民眾建立指紋檔案,即使未帶身分證明文件或樣貌改變,可經由指紋比對,即時辨識身分,儘速協助返家。 (二)為積極推廣旨揭服務,並充分發揮便民服務之精神,10人以上團體即可電洽桃園市政府警察局刑事鑑識中心,申請派員前往協助建檔,本項服務細項需求如下: 1、費用:免費。 2、攜帶資料:受捺印人之身分證明文件,如受捺印人為未成年,請由家屬、監護人或輔助人以簽名或按捺指紋方式簽署指紋捺印同意書(如附件),並確實以正楷填寫申請... 觀看完整文章
重要訊息 人事主任 - 人事室 | 2020-05-26 | 點閱數: 345
依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以下簡稱人事總處)109年5月22日總處培字第10900335581號函辦理,並檢附修正條文1份。
研習講座 輔導主任 - 輔導室 | 2020-05-19 | 點閱數: 479
說明: 一、依據桃園市蘆竹區大華國民小學109年5月19日華小特字第1090002849號函辦理。 二、研習講師:清華大學特教系孟瑛如教授 三、研習主題:情緒障礙輔導策略及班級經營 四、研習對象:本市公私立國小教師及學生家長,共50人。 五、研習時間:109年6月17日(星期三)下午1:00至4:00 六、研習地點:大華國民小學圖書室。 七、參加人員請於6月17日(三)前至全國特教資訊網            (https://special.... 觀看完整文章
活動通知 輔導主任 - 輔導室 | 2020-05-19 | 點閱數: 507
說明: 一、依據桃園市政府家庭教育中心109年5月15日桃家教字第1090001102號函辦理。 二、為響應515國際家庭日,教育部倡議「攜手企業,友善家庭:家庭教育送到職場」,請自行運用並協助分享以下活動網址: (一)「桃園市政府家庭教育中心臉書粉絲專頁」留言抽獎系列活動(https://www.facebook.com/tycfamily/)。 (二)「和樂共親職臉書粉絲專頁」留言抽獎活動(https://www.facebook.com/icoparenting/)。 (三)「109國際家庭日」宣導影片、iCoparenting電子報專刊及電子賀卡-空白版模... 觀看完整文章
人事主任 - 教務處 | 2020-05-19 | 點閱數: 669
一、本市109年度試務聯合甄選,學校護理人員及營養師採各校分別報名、統一甄試、各校分別錄取方式辦理;公立幼兒園契約護理人員及聘用營養師則依甄試分數採志願選填分發方式辦理。 二、重要日程如下: (一)初試網路報名:109年(以下同)5月20日上午8時至6月5日下午8時止。 (二)初試資格審查序號排程表公告:6月11日中午12時。 (三)初試資格審查及繳費:6月13日上午8時至下午3時止。 (四)初試(筆試):7月4日上午9時30分至上午11時止。 (五)複試報名及繳費:7月7日上午9時至中午12時止。 (六)複試(口試、試教、急救實務演練):7月11日上午8時20分起。 三、本簡... 觀看完整文章
重要訊息 人事主任 - 人事室 | 2020-05-15 | 點閱數: 426
一、依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09年5月4日總處培字第1090032298號書函辦理。 二、查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公務人員休假改進措施(以下簡稱休假改進措施)第3點規定略以,各機關如有確因特殊情形未能照改進措施實施者,應列舉具體事由並擬訂可行措施報請主管機關核定後實施;第5點規定略以,各機關對於所屬公務人員具有休假資格者,應持國旅卡至交通部觀光局或其授權機構審核通過之特約商店刷卡消費,以核發強制休假補助費;公務人員本人、配偶或直系血親因身心障礙、懷孕或重大傷病,於當年確實無法參加觀光旅遊,經服務機關認定者,當年補助總額均屬自行運用額度。 三、國旅卡強制休假補助費之核發,應具備公務人員持... 觀看完整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