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新屋區東明國民小學
:::
主選單
Tad Tools 工具包
用戶管理
網路硬碟
評鑑檔案管理
站長工具箱(急救版)
學學成語
影音播放
網站計數器
好站連結
維修通報
行事曆
站長工具箱
本站消息
電子相簿
東明巡禮
東明簡介
東明位置
東明通訊
英文網站
東明電子校刊
行政組織
東明國小各處室
校務系統
單一認證授權平台
圖書系統
午餐教育網
維修系統
網路郵局
教師系統
教師公務系統
教師研習系統
K12數位學苑
檔案上傳
線上填報
公務系統
公文整合系統
公文附件下載區
網路訊息通知
網路填報系統
桃園市教育局
教育部
入口網站
google
Yahoo奇摩
HiNet首頁
Seednet
yam 蕃薯藤
PChome
優學網
登入
登入
帳號
密碼
登入
:::
本站消息
分月文章
電子報列表
文章列表
轉知「偏遠地區學校專案聘任教師甄選聘任辦法」部分條文,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09年6月28日以臺教授國部字第1090065340B號令修正發布,請查照轉知。
重要訊息
人事主任
-
人事室
| 2020-07-06 | 點閱數: 351
一、依據教育部109年6月29日臺教授國部字第1090065340E號函辦理。 二、本案電子檔得於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http://edu.law.moe.gov.tw)下載。
轉知「國民中小學校長主任教師甄選儲訓及介聘辦法」,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09年6月28日以臺教授國部字第1090065282B號令修正發布,請查照。
重要訊息
人事主任
-
人事室
| 2020-07-06 | 點閱數: 321
一、依據教育部109年6月29日臺教授國部字第1090065282E號函辦理。 二、本案電子檔得於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網站(
http://edu.law.moe.gov.tw)下載。
轉知「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解聘不續聘停聘或資遣辦法」,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09年6月28日以臺教授國部字第1090065514B號令訂定發布,茲檢送發布令影本(含法規條文),請查照轉知。
重要訊息
人事主任
-
人事室
| 2020-07-06 | 點閱數: 296
一、依據教育部109年6月29日臺教授國部字第1090065514E號函辦理。 二、本案電子檔得於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網站(
http://edu.law.moe.gov.tw)下載。
轉知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有關「為協助身心障礙教師克服工作障礙,學校及教師可向當地直轄市、縣市政府勞工行政主管機關申請職務再設計服務」一案,請查照。
重要訊息
人事主任
-
人事室
| 2020-07-06 | 點閱數: 325
依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9年7月2日臺教國署人字第1090076075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及附件各1份。
臺中科技大學傑出校友推薦相關資訊一案,請查照轉知。
重要訊息
人事主任
-
人事室
| 2020-07-06 | 點閱數: 338
依臺中科技大學109年7月3日中科大秘公服字第1090010739號函辦理
轉知「教師因公涉訟輔助辦法」,業經教育部於109年6月28日以臺教人(三)字第1090079565B號令修正發布,請查照。
重要訊息
人事主任
-
人事室
| 2020-07-06 | 點閱數: 350
一、依教育部109年6月28日臺教人(三)字第1090079565E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影本及附件各1份。 二、本案電子檔得於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http://edu.law.moe.gov.tw)下載。
三、若對本法規條文有任何疑問,請逕洽教育部人事處劉怡君小姐(電話:02-77365939)。
「教師請假規則」部分條文及「教育人員留職停薪辦法」第4條、第6條,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09年6月28日以臺教人(三)字第1090081629B號及1090081629C號令修正發布,請查照。
重要訊息
人事主任
-
人事室
| 2020-07-06 | 點閱數: 301
依據教育部109年6月28日臺教人(三)字第1090081629F號函辦理.
明新學校財團法人明新科技大學傑出校友推薦相關資訊一案,請查照轉知。
重要訊息
人事主任
-
人事室
| 2020-07-06 | 點閱數: 331
依明新學校財團法人明新科技大學109年7月1日明新(秘)字第1090005565號函辦理.
轉知銓敘部109年7月2日部法一字第10949502621號令一案,請查照。
重要訊息
人事主任
-
人事室
| 2020-07-06 | 點閱數: 367
一、依銓敘部109年7月2日部法一字第10949502622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及相關附件影本各1份。 二、查公務員服務法(以下簡稱服務法)第13條第1項規定略以,公務員不得經營商業或投機事業。又銓敘部74年7月19日74台銓華參字第30064號函略以,服務法第13條所稱「經營」為規度謀作之意,經濟學上稱之為欲繼續經濟行為而設定作業上的組織,亦即指本人實際參加規度謀作業務之處理而言。 三、茲以知識產能為基礎而形成之專利、商標及著作權等智慧財產權,係國家促進經濟發展、提升國際競爭力之利器,故公務員運用自身知識產能為基礎而形成之智慧財產所獲致之正常利潤,倘非涉及規度謀作之意,均非屬服務法第13...
觀看完整文章
轉知銓敘部109年7月2日部法一字第10949459241號令一案,請查照。
重要訊息
人事主任
-
人事室
| 2020-07-06 | 點閱數: 365
一、依銓敘部109年7月2日部法一字第10949459242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及相關附件影本各1份。 二、查公務員服務法(以下簡稱服務法)第14條第1項規定,公務員除法令所規定外,不得兼任他項公職或業務;又銓敘部108年11月25日部法一字第1084876512號函略以,經權責機關(構)認定為任務編組或臨時性需要所設置之職務,非屬服務法第14條所定公務員不得兼任他項公職或業務之情形。 三、茲依職業訓練法、技術士技能檢定及發證辦法、試場規則等規定,取得監評人員資格並接受術科測試辦理單位遴聘擔任監評工作者,係屬前開銓敘部108年11月25日函所稱「經權責機關(構)認定為任務編組或臨時性需要所...
觀看完整文章
«
‹
211
212
213
(current)
214
215
216
217
218
219
22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