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查民國108年10月1日修正發布之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第9條規定,約僱人員在僱用期間死亡者,除酌給撫慰金外,並依其死亡時公務人員委任第
五職等本俸五級之俸額計算,發給7個月之一次殮葬補助。
二、茲為衡平聘僱人員權益,加強照護在職亡故聘用人員遺族及協助殮葬事宜,爰聘用人員在約聘期間死亡者,除依聘用人員聘用條例(以下簡稱聘用條例)施行細則第6條規定,發給撫慰金外,同時發給殮葬補助,相關事宜規定如下:
(一)發給標準:依其死亡時公務人員委任第五職等本俸五級之俸額計算,發給7個月之一次殮葬補助。
(二)遺族領受方式:比照聘用條例施行細則第6條規定辦理。
(三)聘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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