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桃園市政府教育局109年2月19日桃教終字第1090014246號函及同年7月16日桃教終字第1090061305號函辦理。
二、為培養家庭教育種子教師,增進學校教師對家庭教育議題之了解,以及配合家庭教育法第九條規定略以,推展家庭教育之機構及學校,其推展家庭教育工作人員,每年應接受四小時以上家庭教育專業研習時數,爰辦理旨案計畫。
三、課程內容及方式:
(一)初階線上研習:採用線上數位學習方式,請各校教師逕至「教師e學院」修讀「家庭教育課程」。
(二)進階研習:課程內容包含108課綱「家庭教育議題」推動方案:數位學習資源與方案示例、學校家庭教育諮商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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