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學生得選擇合宜混合穿著學校校服及學校認可之其他服裝(例如班服、社團服裝)。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遵守學校統一規定:
1、重要之活動,例如週會、開學典禮、畢業典禮、校慶、休業式、校外參訪、校外受獎或參加競賽、國際或校際交流活動等。
2、體育課時,應穿著學校運動服或學校認可之其他運動服裝,並應穿著運動鞋。
3、為維護實習或實驗安全,實習或實驗課程時,應穿著實習、實驗服裝或學校認可之其他服裝。
(二)國定假日、例假日、寒假、暑假,學生到校自習或參加課業輔導、補考、重補修、補救教學者,應穿著學校校服;參加校內其他活動者,得穿著便服,並應攜帶可資識別學生身分之證件,以供查驗。
(三)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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