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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務主任 - 總務處 | 2022-03-08 | 點閱數: 169

一、本案三、四月份辦理培訓計畫如下列:

1.「建物管理權人、建物使用人、防火管理人-消防安全設備、防火避難設施、管理監督」

2.「機關、學校、建物所有權人專班-室內裝修申辦送審、無障礙設施改善」

3.「機關、學校、建物所有權人專班-建物安全、耐震補強、整建修復」

4.「工程專案管理-成本管理、實獲值、專案績效」

二、相關資訊與報名簡章,請詳閱公文附件 。

三、全程參與學員可依「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規定,登錄「公務人員學習時數」積分時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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