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桃園市新屋區教育會110年12月21日新屋(教)字第1101000223號函辦理。
二、旨揭子女教育獎學金申請期限至111年1月15日為止,請有意願申請之會員檢附相關文件,自行向新屋區清華高中總務處申請。
三、檢附來函影本及申請書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