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校110學年度第1學期第1次代理教師(未達9班以下增置教師-實缺)甄選(第1次招考),業經本校第4次教評會審議,結果如下: 實缺代理教師:未達錄取標準,不予錄取。 二、所遺缺額依簡章於110年7月26日上午9:00-12:00賡續辦理第2次招考報名(資格條件:具有各該教育階段、科(類)合格教師證書或具有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修畢證明書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