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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 |
性質 |
名額 |
任教職務 |
聘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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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小一般代理教師 |
實缺(未達9班增置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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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1.導師或兼任行政職 2.具英語專長資格、雙語授課能力、資訊專長與經驗為佳 3.視學校需求安排職務 |
原則自115年8月1日起至116年7月31日止(聘期若有變動,依桃園市政府公告起訖日期為主)(開學後以實際報到日起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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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小一般代理教師 |
虛缺(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增置國小合理教師員額缺) |
2 (預估缺-請參閱下方欄位第5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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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佔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增置國小合理教師員額缺代理教師者,若教育部國民及學 前教育署116年度停止經費補助,則自 116年1月1日起增置員額之教師應無條件解聘,不得提出任何異議或請求救濟。 5.佔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增置國小合理教師員額缺者,係為預估缺,倘本市教育局 實際最終核定數額,低於本校錄取人數,應依實際最終核定缺額數為準;並依其成績高低 排序無條件取消正取資格,不得提出任何異議或請求救濟。
報名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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甄選日期及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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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次甄試日期:115年7月8日(星期三)下午1時 報到時間:甄試前15分鐘報到 (逾時20分鐘以上者以棄權論,不得要求入場應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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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次甄試日期:115年7月9日(星期四)下午1時 報到時間:甄試前15分鐘報到 (逾時20分鐘以上者以棄權論,不得要求入場應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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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次甄試日期:115年7月10日(星期五)下午1時 報到時間:甄試前15分鐘報到 (逾時20分鐘以上者以棄權論,不得要求入場應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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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次甄試日期:115年7月13日(星期一)下午1時 報到時間:甄試前15分鐘報到 (逾時20分鐘以上者以棄權論,不得要求入場應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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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次甄試日期:115年7月14日(星期二)下午1時 報到時間:甄試前15分鐘報到 (逾時20分鐘以上者以棄權論,不得要求入場應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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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次甄試日期:115年7月16日(星期四)下午1時 報到時間:甄試前15分鐘報到 (逾時20分鐘以上者以棄權論,不得要求入場應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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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次甄試日期:115年7月17(星期五)下午1時 報到時間:甄試前15分鐘報到 (逾時20分鐘以上者以棄權論,不得要求入場應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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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次甄試日期:115年7月20(星期一)下午1時 報到時間:甄試前15分鐘報到 (逾時20分鐘以上者以棄權論,不得要求入場應試) 餘詳如簡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