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訓導組 - 教務處 | 2026-04-23 | 點閱數: 108
一、 依據本府新聞處115年4月20日桃新綜字第1150001945號函辦理。
二、 為有效宣導交通安全訊息,以降低桃園市交通事故死傷,請貴校自115年5月1日起至5月31日止,於電子看板、學校網站及無聲公播系統等多元管道播放交通安全標語、圖卡及影音(雲端連結:https://reurl.cc/18b6aD),宣導正確交通安全觀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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