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訓導組 - 教務處 | 2026-03-04 | 點閱數: 12
說明:  
一、 依據本府新聞處115年2月25日桃新綜字第1150000905號函辦理。
二、 為有效宣導交通安全訊息,以降低本市交通事故死傷,請貴校自115年3月1日起至3月31日止,於電子看板播放交通安全標語、圖卡(雲端連結:https://reurl.cc/aMoXY4),宣導正確交通安全觀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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