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訓導組 - 教務處 | 2025-11-03 | 點閱數: 31
一、 依據本府新聞處114年10月31日桃新綜字第1140005457號函辦理。
二、 為有效宣導交通安全訊息,以降低本市交通事故死傷,請貴校自114年11月1日起至11月30日止,協助於電子看板播放交通安全標語、圖卡及影片(雲端連結:https://reurl.cc/zKgNdk),宣導正確交通安全觀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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