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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訊息 人事主任 - 人事室 | 2025-06-11 | 點閱數: 17

一、職場霸凌定義:

指發生在工作場所中,藉由權力濫用與不公平之處置,造成持續性之冒犯、威脅、冷落、孤立或侮辱行為,使被霸凌者感到受挫、被威脅、羞辱、被孤立及受傷,進而折損其自信並帶來沉重之身心壓力。

二、職場霸凌樣態:

(一)肢體暴力: 包括毆打、抓傷、拉扯、拳打、腳踢等。

(二)語言暴力: 如威脅、欺凌、騷擾、辱罵、嘲諷等。

(三)心理暴力: 包括排擠、恐嚇、干擾、歧視、孤立、不當工作要求等。

(四)性騷擾: 包括不當的性暗示與行為。

三、職場霸凌怎麼辧?

為建構本校健康友善之職場環境及避免員工於執行職務時,遭受身體或精神不法侵害,使其安心投入工作,特依「桃園市政府及所屬各機關學校員工職場霸凌防治與申訴作業注意事項」設置申訴專線電話及信箱,以利申訴。

四、本校職場霸凌申訢管道:

申訴單位:人事室

申訴專線:4772500分機710

申訴信箱:Personnel_112@stu.tmes.tyc.edu.tw

五、相關協助資源:

  • 桃園市教師諮商輔導支持系統

    服務對象(含幼兒園):校長、教師、代理教師、教保員。

     http://ttsc.whjhs.tyc.edu.tw

  • 桃園市政府員工協助方案

      服務對象:公務人員、約聘僱人員及約用人員。 

     https://personnel.tycg.gov.tw/cl.aspx?n=12009

六、相關檔案

      (一)桃園市政府及所屬各機關學校員工職場霸凌防治與申 訴作業注意事項

      (二)職場霸凌申訴書

      (三)委任書

      (四)桃園市政府114年度推動員工協助方案實施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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