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
依據桃園市政府113年4月1日桃教資字第1130029633號函辦理。 |
二、 |
依「113學年度科技教育推動總體計畫-子計畫3」,旨揭學校需指派教師參加本市科技中心所辦理之科技領域課程教師研習進行培訓,至少參加3場次。敬邀貴校派員參加研習。 |
(一) |
研習一:(大園科技中心)【國中生科/國小科議】Ador彩色列印雷射切割機教育訓練(一般教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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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114/3/7(五),13:30-15:30,計2節課 |
(二) |
研習二:(大園科技中心)【國中資訊/國小資議】Redmenta 生成式AI備課工具(一般教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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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114/3/12(三),13:30-16:00,計3節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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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點:meet.google.com/amb-uvui-wzk |
(三) |
研習三:(大園科技中心)【國中生科/國小科議】Phrozen光固化3D列印機教育訓練(一般教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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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114/3/14(五),13:30-15:30,計2節課 |
(四) |
研習四:(大園科技中心)【國中資科/國小資科】實戰!數位防詐教學(一般教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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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114/3/21(五),13:30-16:00,計3節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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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點:meet.google.com/thx-enxr-qxi |
五、 |
參與課程之教師,請學校於課務自理原則下,本權責核予公(差)假登記。 |
六、 |
主辦單位有最後審查之權利,因現場座位及教材數量等因素,恕不接受現場報名或旁聽,請自行留意錄取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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