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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訊息 輔導主任 - 輔導室 | 2020-05-26 | 點閱數: 504

說明:

一、依據桃園市政府警察局109514日桃警鑑字第1090032209號函辦理。

二、旨揭相關資訊摘錄如下(詳見附件):

()針對易走失民眾建立指紋檔案,即使未帶身分證明文件或樣貌改變,可經由指紋比對,即時辨識身分,儘速協助返家。

()為積極推廣旨揭服務,並充分發揮便民服務之精神,10人以上團體即可電洽桃園市政府警察局刑事鑑識中心,申請派員前往協助建檔,本項服務細項需求如下:

1、費用:免費。

2、攜帶資料:受捺印人之身分證明文件,如受捺印人為未成年,請由家屬、監護人或輔助人以簽名或按捺指紋方式簽署指紋捺印同意書(如附件),並確實以正楷填寫申請人之資料。

3、聯絡單位:桃園市政府警察局刑事鑑識中心

4、聯絡電話:(03)338-03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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