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本市109學年度國民中小學各類藝術才能班鑑定小組第2次會議紀錄暨桃園市政府教育局109年4月14日桃教特字第1090031989號函辦理。
二、旨揭藝術才能班鑑定辦理如下:
(一)109年4月18日至19日:國中小舞蹈班及國中音樂班鑑定。
(二)109年4月25日:國中小國樂班及國中美術班鑑定。
三、為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應試者需配合下列防疫措施如下:
(一)鑑定測驗前應繳交健康聲明切結書(各類鑑定健康聲明書文字略有不同,詳如各附件),請以傳真或親自繳交等方式繳交健康聲明切結書至原報名學校,倘未能提前繳交者,請於鑑定當日繳交。
(二)鑑定當日請所有考生(含音樂類之伴奏人員)自備配戴口罩,並提前報到實施相關防疫措施(如:報到時需配合量體溫及手部消毒)。
(三)為加強落實防疫措施及提高鑑定試場品質之安寧,除國小音樂(國樂)班鑑定外,其餘鑑定試場未開放家長入校陪考;另為使家長安心學生確實進入試場應試,考生報到後,將由試務工作人員依序引導至試場教室之動線。
(四)各類鑑定考程,除國中美術鑑定將中午休息時間延長20分鐘,下午測驗預備時間由原下午1時30分延至1時50分,14時測驗開始;其餘各類鑑定考程皆請依公告簡章為準,並依各承辦學校規劃時段安排家長接送時間。
(五)其餘事項請詳閱各承辦學校公告之考生防疫注意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