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內政部營建署109年3月30日營署財字第1091065584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影本1份。 二、旨揭住宅貸款利率,係按中華郵政2年期定期儲金機動利率加年息0.042%計算機動調整。 三、配合中華郵政2年期定期儲金機動利率自109年3月25日起由原年息1.095%調整為年息0.845%,爰旨揭貸款借款人負擔利率調降為0.8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