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桃園市國民教育階段藝術才能班鑑定工作作業要點暨桃園市政府教育局109年1月7日桃教特字第1090000657號函辦理。
二、本案各類別鑑定招生簡章可至本府教育局網站(https://www.tyc.edu.tw/)-訊息公告-最新消息處以及各類藝術才能班設立學校網頁下載或索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