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新屋區東明國民小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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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桃園市政府修正員工諮詢服務要點,並自110年1月1日起生效
人事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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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室
| 2020-12-22 | 點閱數: 1168
https://law.tycg.gov.tw/LawContent.aspx?id=GL001865
公告元智大學、國立雲林科技大學招生訊息
人事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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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室
| 2020-12-17 | 點閱數: 659
元智大學招生網:
https://www.yzu.edu.tw/admissions/index.php/tw/
國立雲林科技大學招生網:
https://examweb.yuntech.edu.tw/WebExams/
轉知教育部說明有關長期代理教師年資得否併計資深優良教師獎勵年資疑義案
人事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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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室
| 2020-12-10 | 點閱數: 577
主旨:函轉教育部有關長期代理教師年資得否併計資深優良教師獎勵年資疑義案,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09年12月2日臺教師(三)字第1090170547號函辦理。 二、依「各級學校資深優良教師獎勵要點」第6點規定略以,下列年資得採計辦理獎勵:......(十)曾任三個月以上長期代理教師,於代理當時已取得合格教師資格,且經主管教育行政機關依規定敘薪有案,於補實後,前後任教期間連續未曾中斷者,其代理教師之年資。 三、承上,倘教師已取得合格教師證,並依規定敘薪有案且其代理期間各學期均連續,惟因聘約導致月份不連續情形,應不可歸責當事人,爰該段代理年資得併計為資深優良教師獎勵年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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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中原大學110學年度教育研究所招生訊息
重要訊息
人事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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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室
| 2020-12-10 | 點閱數: 517
招生簡章(免費下載)及報名網址請參閱:
https://icare.cycu.edu.tw。
轉知元智大學管理學院管理碩士在職專班(EMBA)、國立台北教育大學「教育創新與評鑑碩士在職專班」、「生命教育碩士在職專班」招生訊息
研習講座
人事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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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室
| 2020-12-01 | 點閱數: 674
元智大學管理學院管理碩士在職專班(EMBA)及國立台北教育大學「教育創新與評鑑碩士在職專班」、「生命教育碩士在職專班」招生訊息請參見該校招生網站。 元智大學
https://exam.yzu.edu.tw/NewNetapply/
國立台北教育大學
https://diceexam.ntue.edu.tw/
轉知高級中等以下學校適用「教師法」第16條第1項第1款規定解釋令
重要訊息
人事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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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室
| 2020-11-25 | 點閱數: 491
http://www.tmes.tyc.edu.tw/uploads/tadnews/file/%E6%95%99%E8%82%B2%E9%83%A8109%E5%B9%B411%E6%9C%8811%E6%97%A5%E8%87%BA%E6%95%99%E6%8E%88%E5%9C%8B%E9%83%A8%E5%AD%97%E7%AC%AC1090126278C%E8%99%9F.pdf
轉知高級中等以下學校適用「教師法」第16條第1項第1款規定解釋令
轉知南開科技大學傑出校友推薦相關資訊一案
人事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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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室
| 2020-11-03 | 點閱數: 483
該校傑出校友推薦表電子檔請至本校學務處校友服務專區下載,收件日期自即日起至110年2月17日止,請填寫推薦表並提供相關證明文件,於截止日前送(寄)回該校學生事務處生活輔導組或校友總會受理。(
http://stu.nkut.edu.tw/alumni/news.php?class=1105)。
轉知桃園市政府教育局來函:重申酒後不開車觀念及避免飲酒影響上班效能,請提醒同仁嚴守紀律
人事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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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室
| 2020-10-12 | 點閱數: 536
一、 依教育部105年4月13日臺教人(三)字第1050048686號函,酒後駕車經警察人員取締者,應於事發後一週內主動告知服務機關人事機構,請同仁酒後不開(騎)車,建立酒駕零容忍觀念,以端正紀律。 二、 另為提升工作效能,請同仁於上班期間或午休時間「切勿」飲酒及酒後滋事等,以端正紀律。
轉知靜宜大學辦理「109年度國民小學加註領域專長學分班」一案,詳如說明,請查照。
重要訊息
人事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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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室
| 2020-09-30 | 點閱數: 794
一、依據靜宜大學109年9月25日靜大推廣字第1090002243號函辦理。 二、旨揭學分班係靜宜大學「培育國民小學教師加註英語專長專門課程」規劃相關課程,期能加強國民小學在職教師英語教學方法與實務,掌握重要之教學技巧,提升英語教學能力,了解學生的本質以及灌溉教師們英語教學信念。 三、參訓學員修畢本案課程後,符合加註專長者,將依相關規定辦理加科登記。 四、研習課程資訊如下: (一)課程起迄:109 年11 月14 日至110 年12 月31 日止,學期間及寒暑假之週六、日,上午9時至12時,下午1時至5時。 (二)課程內容:英語文能力、語言學、文學及英文教學等4大類別課程,共計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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函轉教育部有關公務員及公立學校教師(含兼任行政職務教師)加入各類合作社成為社員並經選任為理(監)事,及其持股比例相關規範一案,請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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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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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室
| 2020-09-25 | 點閱數: 722
一、查公務員服務法(以下簡稱服務法)第14條之2及第14條之3規定略以,公務員兼任非以營利為目的之事業或團體(以下簡稱非營利團體)職務,無論是否受有報酬,均應經權責機關許可。次查本部本(109)年3月17日部法一字第1094910822號書函略以,公務員兼任非營利團體之職務,除經該團體認定為任務編組或臨時性需要所設置,毋需經權責機關許可外,餘均應視是否受有報酬,分別依服務法第14條之2或第14條之3相關規定辦理。 二、有關公務員得否加入各類合作社成為社員並經選任為理(監)事、社員代表,及其持股比例等疑義,經本部通盤檢討各類合作社之屬性並徵詢相關主管機關意見審慎研議後,以依合作社法成立之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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