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109年1月11日即將舉行第十五任正副總統暨第十屆立法委員選舉,請貴校利用學校各種集會及相關教學機會,向教職員工宣導民主法治及淨化選舉風氣之理念,並請確實遵照校園中立,學校教職員工不得從事下列活動:
(一)邀請候選人至學校演講、座談及其他助選造勢活動。
(二)為候選人在校園張貼、散發海報、標語或傳單等競選物品。
(三)教職員工亦不得於上班或勤務時間,從事政黨或其他政治團體之活動;亦不得從事助選活動。下班後從事上開活動,亦應自我克制。
(四)其他有違校園中立及影響校園學習環境安寧之助選活動。
(五)本府人事處107年7月編印之「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宣導資料」可資參考運用(如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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