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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統管理者 - 學務處 | 2023-08-29 | 點閱數: 87
說明:  
一、 依據桃園市政府112年8月17日府交安字第1120227578號函暨交通部112年8月15日交安字第1125011524號函辦理。
二、 為提升行人用路安全,並增加用路人間互相尊重,請各級學校協助宣導停讓行人等安全觀念,併同呼籲行人用路安全。
三、 相關文宣素材資料可逕本部交通安全入口網(https://168. motc.gov.tw)/首頁/行人用路專區banner下載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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