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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項競賽 管理員 - 教務處 | 2025-08-27 | 點閱數: 51

一、依據114學年度全國學生美術比賽實施要點(業以114年6月 19日桃教終字第1140056824號函諒達)及114年8月14日召 開之本市114學年度學生美術比賽籌備會議決議辦理。

二、比賽重要日程事項摘錄如下:

(一)承辦學校:南崁高中(北區)及東安國中(南區)。

(二)報名日期:114年9月13日(星期六)8時至114年9月21 日 (星期日)23時59分前至《桃園市學生美術比賽報名 網站 》(http://art105.tyc.edu.tw/),以校為單位 為學生報名。

(三)作品送件日期:

1、國小組:114年9月30日(星期二)。

2、國中、高中職組:114年10月1日(星期三)。

(四)評選日期:114年10月10日(星期五)。

(五)成績公告日期:114年10月14日(星期二)。

(六)未獲全國賽代表權作品退件日期:

1、國小組:114年10月15日(星期三)。

2、國中、高中職組:114年10月16日(星期四)。

(七)書法類入選作品現場書寫日期:114年10月17日(星期 五 ),桃園市現場書寫規範將另函公告。

三、比賽重要事項提醒如下,餘未盡事宜請詳讀旨案比賽要點:

(一)報名方式:一律採網路報名,未完成網路報名者,不予收件,報錯組別者亦不予收件。

(二)高中(職)組參賽者除書法類,皆需於報名表附100 200 字作品介紹,手寫不收,請輸入於報名系統內,不 可超過10行;版畫類需註明版種及材質。

(三)版畫類作品為預防作品彼此黏貼之現象,須待油墨全乾 後方得送件,若油墨未乾請加透明膠片,作品正面簽名 請使用鉛筆書寫,並寫上張數編號及畫題。

(四)另請貴校注意參賽學生作品規格大小是否符合比賽要點 規範,不合者一律退件處理。

(五)繪畫類、平面設計類、漫畫類、水墨畫類、版畫類、西畫類中,需現場創作之類組依據全國賽要點於114年10 月19日前擇期另行公告。

 

其餘詳如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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