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slider image 21
:::
研習講座 tmes - 教務處 | 2025-07-11 | 點閱數: 5
一、 依據教育部114年7月4日臺教師(三)字第1140068012號函辦理。
二、 旨揭研習規劃1日共同線上課程及2日實體課程,相關說明如下(課程表詳如附件):
(一) 研習對象:114學年度全國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首次獲聘為正式教師者(以下稱「初任教師」)。若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得依意願參加,相關證明資料繳交依規定辦理,並請於「114年度初任教師名冊」註記:
1、 再任之公立學校正式教師者。
2、 具備公立學校代理教師年資5年以上資歷者。
3、 具備私立學校正式教師年資5年以上資歷者。
(二) 報名期間:自114年7月21日(星期一)至7月31日(星期四)止。
(三) 請至「中小學初任教師導入輔導暨知能研習實施計畫網站(以下簡稱初任教師網站)」,點選「報名」,即可填寫個人資料及進行選課,網站連結如下:https://eii.ncue.edu.tw/Novice_apply/。
(四) 研習時間及地點:
1、 共同線上課程(全臺各教育階段):114年8月4日,Webex同步線上研習,各課程連結詳如附件課程表,並同步公告於「初任教師網站」。
2、 實體課程:北區場次(全臺幼教、北區國小:臺北市、新北市、基隆市、桃園市、宜蘭縣、花蓮縣、金門縣、連江縣):114年8月6日至8月7日,假國立臺北科技大學辦理。
(五) 其他提醒事項:
1、 共同線上課程:
(1) 因每間視訊會議室有950人之人數上限,爰針對各教育階段及縣市進行分組,請參與研習之初任教師於課堂開始前20分鐘,依學校所在縣市及教育階段點選所屬之課程教室連結。
(2) 另請預先下載研習活動主題圖片,作為參與線上研習之背景圖片,圖片下載連結:https://drive.google.com/file/d/1ZxmGwxIFuRvTzsAjsq1WeGWsfgDm8nXw/view?usp=sharing。
2、 實體課程:請攜帶平板或筆記型電腦等行動載具,以利課程進行。
3、 若發生天然災害,將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發布,宣布停班或停課,該區研習課程即暫停,後續事宜另行於「初任教師網站」公告。
4、 有關旨揭研習相關資訊,請持續關注「初任教師網站」最新消息。
三、 請貴校協助初任教師依時限報名,並完成研習,另請貴校「全國教師在職進修資訊網」業務帳號管理人員於初任教師報到後,協助其更新「服務學校」、「職稱」等資訊,以利本計畫委辦團隊登錄研習時數。
四、 另參加旨揭研習之初任教師依「國內出差旅費報支要點規定 」辦理。
五、 檢送「114年初任教師研習課程表」1份,如有其他未盡事宜,請逕洽初任教師計畫團隊國立彰化師範大學(電話:04-7232105分機1144、1145)。
網友個人意見,不代表本站立場,對於發言內容,由發表者自負責任。
發表者
樹狀展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