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slider image 21
:::

文章列表

重要訊息 人事主任 - 人事室 | 2020-08-20 | 點閱數: 486
一、依銓敘部109年8月18日部法一字第10949605492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及相關附件影本各1份。 二、查公務員服務法(以下簡稱服務法)第14條之2及第14條之3規定略以,公務員兼任非以營利為目的之事業或團體(以下簡稱非營利團體)職務,無論是否受有報酬,均應經權責機關許可。 三、依合作社法成立之合作社(除信用合作社外),係服務法第14條之2及第14條之3所稱非營利團體,公務員兼任合作社(除信用合作社外)職務應依前開規定辦理;至認購社股限制部分,因與服務法規定無涉,爰應依合作社法相關規定辦理。又公務員雖得加入信用合作社成為社員並經選任為社員代表,惟其認股比例至多不得超過實收股金總額百分... 觀看完整文章
重要訊息 人事主任 - 人事室 | 2020-08-17 | 點閱數: 610
桃園市新屋區東明國民小學109學年第1-3次代課教師甄選簡章公告 名額:3名 一.報名日期: 1.第一次報名日期:109年8月25日(星期二)上午08:00-12:00      2.第二次報名日期:109年8月27日(星期四)上午08:00-12:00      3.第三次報名日期:109年8月31日(星期一)上午08:00-12:00    二.甄選日期: 1.第一次甄選日期:109年8月25日(星期二)下午13:30  2..第二次甄選日期:109年8... 觀看完整文章
重要訊息 人事主任 - 人事室 | 2020-08-13 | 點閱數: 823
一、依銓敘部109年8月10日部法三字第1094959651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及附件影本各1份。 二、旨揭條文係規定現職人員經公務人員考試錄取分配訓練,具擬任職務法定任用資格者,得由權責機關函商原服務機關同意,依任用法第24條規定先派代理,並依限送審。茲以旨揭條文係為保障現職人員既有任職權益,非現職人員尚非適用對象。是以,銓敘部78年8月16日78台華登一字第294714號函及95年3月28日部管四字第0952615260號書函,以及該部歷次函釋,有關非現職人員經考試錄取分配占缺實施實務訓練,倘具所占職缺之任用資格者,得准先行派代送審規定,與上開規定未合者,均配合自旨揭條文109年8月2日... 觀看完整文章
重要訊息 人事主任 - 人事室 | 2020-08-13 | 點閱數: 450
有關高雄市立左營高級中學傑出校友推薦相關資訊一案,詳如附件。
重要訊息 人事主任 - 人事室 | 2020-08-13 | 點閱數: 509
一、旨揭活動第1、2、3梯次業於109年7月29日開始受理報名,並於8月5日截止,經查男性報名相當踴躍,請惠予協助繼續宣傳並請鼓勵單身女性參加。 二、本活動第4梯次於臺中辦理之「相趣花賞~情定公主花園一日遊」、第5梯次於苗栗辦理之「花現幸福戀戀桂花園一日遊」、第6梯次於臺北辦理之「照亮你芯房~手作造型蠟燭一日遊」及第7梯次於宜蘭辦理之「噶瑪蘭遇見愛~宜蘭一日遊」,均訂於109年8月10日12時至8月19日23時59分受理報名,請惠予協助宣傳並鼓勵單身男女踴躍參加,活動詳情及報名方式請參閱活動網頁(https://sweethome.moi.gov.tw/love109)或由內政部戶政司全球資... 觀看完整文章
人事主任 - 人事室 | 2020-08-11 | 點閱數: 406
一、依據本府政風處109年8月5日桃政安字第1090004511號函轉法務部廉政署109年7月31日廉政字第10900345260號書函辦理。 二、旨揭活動(活動名稱:「安全防護大贏家、全民保衛你的家」)自109年8月1日0時起至8月31日24時止,採網路點選方式作答,活動網站網址為 https://www.mjibprize.tw/ ,相關宣傳連結圖檔如附件,請協助宣傳。 三、本活動同時於臉書「全民保FUN趣」粉絲專頁進行推廣,該粉絲專頁並於109年7月20日至9月20日舉辦互動抽獎遊戲及張貼相關宣傳貼文,貴校倘有官方臉書,請適時協助一併分享貼文,廣邀機關、民眾前往按讚、留言及分享。
人事主任 - 人事室 | 2020-08-10 | 點閱數: 440
依龍華科技大學109年8月5日龍華學字第1090006411號函辦理。
重要訊息 人事主任 - 人事室 | 2020-08-06 | 點閱數: 402
依國立體育大學109年8月4日國體大學字第1090700084號函辦理.
重要訊息 人事主任 - 人事室 | 2020-08-06 | 點閱數: 455
一、依據109年8月4日屏府教體字第10930444600號函辦理。 二、本簡章亦公布於屏東縣政府教育處全球資訊網(網址http://www.ptc.edu.tw/),請自行下載使用。
人事主任 - 人事室 | 2020-08-03 | 點閱數: 442
一、依據臺北市政府教育局109年7月24日北市教中字第10930691471號函辦理。 二、重要時程如下: (一)報名時間:109年8月6日(星期四)上午9時至12時止,進行現場報名及報名資料審查。 (二)報名地點: 1、國小─臺北市萬華區西門國民小學(臺北市萬華區成都路98號)。 2、國中─臺北市立北安國民中學(臺北市中山區明水路325號)。 三、請貴校轉知符合相關資格之教師踴躍報名。